“交个停路费居然得先扫码关注后才会付费?”最近,上海居民刘铭就在广州市南二环某停车场碰上了这样的事。起初出示了付款码的刘铭却被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扫码关注公众号后,自助结帐。
扫码关注后,须要自行输入车号号码,系统就会提示交费,一番操作出来,除了吃力,愈发费时,致使好多汽车堵车在停车场出口。
谈及扫码支付,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这一功能可节约不小的人力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店家的推广手段,因而在饭店点餐、停车收费等领域被广泛应用。
但是,类似刘铭这些被店家“强制”要求扫码关注的情形已涉嫌违规。
中国人民学院法大学院士刘俊海在接受《法治晚报》记者专访时强调,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是消费者获得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的基本保证,也是民法典的自愿原则在消费交易中的具体表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晰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力,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则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而,店家要求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这一看似“常规”的做法,可能涉嫌违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扫码顽疾,相关部门应给以注重,加强监管力度,不能让二维码变为“拦路码”。
店家扫码手段五花八门
家住广州市西市区的赵启阳早已记不清因扫码和店家发生过几次争吵了。有一次她陪丈夫去一家西菜馆喝水,饭店并未提供纸质菜单,而是让她扫桌上的二维码自助点餐。因为父亲年岁较大,不便捷使用手机点餐,就向服务员索取纸质菜单。但对方以店内顾客较多、纸质菜单数目有限为由,迟迟未提供。
“商家通过扫码服务节约人力可以理解,而且不能拒绝消费者最至少的要求吧。”更令赵启阳惊讶的是,不仅点餐环节,某些店家甚至会在开发票环节“设卡”,要求扫码关注一个公众号能够出具收据,扫码后她才发觉,该公众号并非店家营运的公众号,而是一个第三方的营销号。
相比于那些颇有“强制性”的扫码手段,当前不少商家开始采用更“聪明”的隐晦手段,通过让利促销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扫码。
“五一”假期,家住广州市通州区的茂林到家附近的某潮玩店去给小儿子选购礼物,在货架上见到某品牌收藏卡片买两盒可以额外附送一款卡牌的促销铭牌。当他拿着两盒卡片到收银台结帐时,店员却告知额外加赠的活动是会员专享,须要先扫码关注一下店家公众号注册会员后就能享受。无奈之下,茂林最终在店员的引导下关注公众号并填写了个人信息,成功注册成为该店会员,才领到了加赠的卡牌。
餐厅用餐、结账收据、停车交费……商家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让消费者扫码,背后可能获得的多种利润是关键。
从事餐饮行业的李博向记者透漏,当前,线下线下联动已成为实体经济延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因而各大店家都在创建并营运自己的公众号或小程序。通过各类手段让消费者扫码关注,就能迅速提升自家公众号或小程序的关注度和流量,这些“圈粉”行为除了能促使店家可以向用户发送广告,更好地推广产品或营销服务。同时,借助注册会员等渠道获取的用户个人信息,也才能让店家更好地了解到消费者的需求和消费特点,因而制订更为有效精准的营销策略。
对于部份消费者在店家处扫码后却跳转到第三方程序的情况,李博表示,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店家不太须要营运自家公众号,会通过和一些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方法,推送客流量来获取利益。
强制诱导扫码涉嫌违规
“不管店家打着何种算盘,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澳网,店家借助扫码设‘卡’的行为已涉嫌多种违规。”刘俊海以开发票为例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晰规定,经营者应该根据国家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开具收据或购物收据;消费者索取收据等购货账簿或则服务收据的,经营者必须开具。这意味着,向消费者出具收据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扫码点餐系统一套多少钱,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不能设定任何限制性条件。假如在消费者要求出具票据时,要求其先扫码关注,等于变相为出具票据这一法定义务设置了门槛,违背了法律规定。
刘俊海提醒,店家借助促销让利“忽悠”消费者扫码的行为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消费者先关注店家公众号能够进行消费或获取服务的手段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正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注意到,一些消费者扫码后,要想获取相应服务或享受部份让利,必需要授权店家获取其个人信息,此举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必须遵守的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搜集,一旦店家对用户个人数据保管不善,甚至有意编造,极大减缓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窃取的风险。
陈音江表示,假如店家一定要获取这种信息能够提供相应服务,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事实上,在一些消费者看来,消费过程中扫码关注一下店家的公众号或企业微信也无可厚非,反倒有助于扩大信息量,便捷再度消费。但令她们讨厌的是部份店家的捆绑式强制扫码行为,还有关注后常常会推送各种宣传信息,甚至是富含欺诈性质的不良广告,让人不堪其扰。
对此,陈音江强调,《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公众帐号信息服务平台应该规范公众帐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则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帐号。《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路交易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则恳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店家扫码顽疾背后除了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涉嫌违犯了网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牵手共治治理扫码顽疾
针对频频被吐槽的扫码顽疾,非常是餐饮业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的问题,3月31日,微信官方发文表示,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整改已完成95%,剩下的5%希望用户才能帮助一起发觉,目前已在公众号投诉入口中新增了扫码点餐的专门投诉入口。
在刘俊海看来,治理店家扫码顽疾,需产生多方合力,牵手共治。就法律法规层面而言,不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是《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都为店家强制扫码行为划定了红线,店家应自觉地避免和挥别这些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据悉,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扫码消费的监管力度,并加强对涉嫌违规违法店家的包庇力度,还应降低这种案件的爆光量,提升法律威慑力。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疏通投诉和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提供违法线索扫码点餐系统一套多少钱,合力共治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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