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西都市报》报道了自贡市旌阳区法官审理的一起案件:“一名消费者在烤肉店用餐时被要求扫码点餐,消费者觉得该店获取的例如手机号、生日、姓名、通讯录等信息与餐饮消费无关,店家侵害了其个人信息。”法院审理后,裁定烧烤店停止侵权。
虽然现在好多人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很强,但仍有一些漏洞让民防不胜防。好多人早已适应了扫码点餐,觉得这非常便捷,但扫码时的个人信息则有被侵害的风险。据媒体报导微信二维码点餐系统,当事人罗某在点餐时,酒店明晰告知,必须关注烤肉店的微信公众号能够点餐,罗某提出用纸质菜单点餐,却被服务员拒绝。但若果根据店家的要求,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这种个人信息都会被侵害。为此微信二维码点餐系统,罗某才追究烧烤店的法律责任。最终,旌阳区法庭支持了这名消费者的诉求,并要求烧烤店于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掉获取的罗某的个人信息。
平心而论,多数人在现实中都碰到过被店家强制扫码点餐的情况,而且不会指责店家的行为。有些饭店早已不容许客人用传统的菜单点餐,只能扫码点餐。同时,消费者也必须关注饭店的公众号或则使用其小程序,完全被店家的“规则”带着走。但是,在法律上讲,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拒绝扫码点餐,假如饭店逼迫其扫码,将面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一些餐馆要求客户必须扫码点餐,背后的缘由似乎不难理解。一方面,饭店可以以此降低自己的粉丝,经常地向客户推送饭店的新信息,降低回头客。另一方面,按照客户点餐的喜好,饭店也能及时把握这种重要的市场信息并产生“大数据”,便捷有针对性地对食材进行调整。这对饭店来说是个好事情,对经营愈发有利。并且,这样做却给客户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对于此案,法官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做出了合理的裁定,也是对一些店家强制客户扫码点餐行为的警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店家假如要获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必须得到其同意,否则就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除了指狭义的隐私,哪怕是非隐私信息只要非经本人同意也不能侵害。这起案件中的餐馆拒绝了客户不乐意扫码点餐的要求,法官因而给出上述裁定。
放眼整个市场,除了是餐馆,还有好多店家,都有相像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只是甚少见到像此案中如此“较真”的客人。这就须要广大店家借此为鉴,展开自查自纠,尽可能地防止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维权意识,推动店家强化自律。(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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