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快卖,提供专业好用的外卖系统、跑腿系统和同城信息系统,公众号+小程序+APP多端适用。
2016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政策落地,银行卡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2022-08-10 15:01:07 云快卖

2016年,随着交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变革的落实和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加快,我国交行卡产业变革升级不断推进,农行卡产业各种型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受理环境不断建立,收单市场规模逐步下降。2016年工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新政的落地,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收单市场套码顽疾,使得收单机构将发展重心从监管套利向提高服务质量转变,进一步释放了交行卡产业的创新活力,给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此同时,收单市场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略的问题和风险,例如小微商户准入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公正缺位、包括聚合支付在内的创新支付业务的价钱机制有待理顺等。为了解会员单位在业务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付清算商会通过对37家代表性会员单位(包括21家交行和16家非交行支付机构)的书面督查,对我国收单市场基本情况以及会员单位反馈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摸底。

交行卡收单市场发展概况

(一)建行卡受理环境不断建立

随着受理成本的增加和市场推广力度的加大,受理商户数目持续快速下降,受理环境不断建立。截止2016年末,交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2067.20万户,环比降低23.78%,较上年底新增397.20万户;POS终端2453.50万台,环比降低7.51%,较上年底新增171.40万台;ATM终端92.42万台,环比下降6.63%,较上年底新增5.75万台。

(二)收单机构积极布局聚合支付业务

受成本低廉、客户需求等多种诱因驱动,商业交行、支付机构等加紧在聚合支付业务方面的布局。督查的36家收单机构中,21家会员单位(58%)通过自身技术研制或与聚合技术服务商合作早已举办了聚合支付业务;4家会员单位(11%)正在推动聚合支付业务,11家会员单位(31%)仍未举办聚合支付业务。聚合支付业务从方式上看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彰显为商户布放智能POS,即融合了扫码、刷卡、云闪付、指纹支付、声波支付等支付方法中的两种以上的POS机、PAD或其他智能终端;第二种方式彰显为条形码台牌,即通过在特约商户收银台或饭桌等位置张贴、布放二维码,支持陌陌、支付宝、银行等不同机构的顾客通过扫二维码完成支付。

从背后业务实质来看,聚合支付业务则是收单机构依托交行、非交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利用以上各方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借助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工行、非交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支付通道整合服务”、“集合对账服务”、“差错处理服务”、“技术对接服务”、“会员帐户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减低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的成本开支,提升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获取增值利润。

(三)收单业务整体规模逐步下降

随着受理环境的不断建立以及线上线下收单业务一体化的发展,农行卡收单业务量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收单交易金额机构集中度有所提高。按照商会统计数据全国前十聚合支付排名,2016年,全省182家收单机构3共处理收单业务713.90亿笔,金额76.50万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26.33%和47.17%。排行前十位的收单机构中,商业建行与支付机构各占五家,前十名收单交易额占收单总量的72.81%全国前十聚合支付排名,比上年提升4.81个百分点。

(四)收单机构在收入核算范围方面存在较大差别,赢利情况良莠不齐

商业交行对于收单业务收入核算范围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对于是否赢利存在不同的推论。大部份商业建行在核算收单业务收入时仅将收单业务手续费收入进行核算,该类商业建行反映收单收入仅能覆盖成本甚至存在巨亏;少数商业建行将收单业务放在全行战略角度进行审视,围绕商户提供包括收单、分期、贷款等全方位的服务,将收单手续费收入、商户沉淀资金产生的存款类利润、商户分期业务收入等划入本行收单业务收入统一核算,反映出收单业务的良性发展。

部份商业建行在经营收单业务方面出现收入仅能覆盖成本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在收入核算方面未记入商户给本行带来的其他利润,或则是因为从事收单的卡中心等部门专产值单业务,存款类利润等不记入其收入范畴;其次是部份商业建行因为同时从事发卡和收单业务,在商户营销过程中采取成本定价或信用卡本代本业务封顶等低费率策略提高商户规模,因而造成收单侧利润较低;第三是缺少面向商户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创新产品和增值服务,总体收入受收单服务费刚性阻碍;第四是因为条形码支付和支付机构的分流作用,部份建行线下收单业务量出现了停滞甚至负下降。

非交行支付机构则主要借助收单手续费利润和硬件销售收入作为赢利模式,尽管收益率较价改前有所回升,并且一直保持了一定的赢利水平。部份支付机构举办了POS贷、保理等业务,为商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同时,还可获得收单手续费之外的额外利润。2016年,被督查的支付机构中,三成左右收单业务增长保持在20%-60%之间,实现较快下降。

2017聚合支付app排名_全国前十聚合支付排名_全国前十聚合支付排名

交行卡收单市场存在的问题

交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变革以后,收单业务套码套利好间进一步压缩,监管治理力度持续加强,收单机构整体合规经营意识和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农行卡收单市场规范化程度得到强化。在市场竞争压力下,收单机构渐渐从单一的收单服务商向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变革,收单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与此同时,收单市场一直存在监管差别、线上线下价钱多套价钱体系并行、创新业务风险防治机制缺位等问题。

(一)监管新政的差别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失公允

一是商业建行与非交行支付机构之间的监管新政不统一。商业建行受人民建行和保监会等多部门监管,合规经营要求较高;非交行支付机构主要由人民建行监管,两类收单机构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别,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建行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推广。例如,依据《商业建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保监2号令)第七十四条规定,“收单建行不得将个人建行结算账户设置为特约商户的单位结算账户,已列入单位建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除外”。因而商业建行未能满足批发市场档口、个人商户以及无对公帐户的非个体工商户等小微商户将结算资金结算至对私帐户的需求,这部份商户主要由支付机构来发展收单业务。

二是部份创新业务未有明晰监管要求。从事传统线下收单的商业建行和支付机构须要遵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拓展的商户须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不能在线下拓展个人商户;而条形码支付等新兴模式拓展实体特约商户和个人商户,目前尚未有明晰的新政约束,在商户准入门槛以及费率标准方面可自行掌控,监管标准的缺位易造成非公正竞争。

(二)线下刷卡手续费价钱体系仍存套利好间

2016年施行的建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变革,在标准价钱商户之外,一直保留了公益类、优惠类和特殊计费类等非标准价钱商户(以下简称“非标商户”),尽管对非标商户推行现场注册并采取白名单形式,而且客观上一直存在一定套利好间,部份收单机构通过“大商户模式”甚至系统化变造交易的方法将标准商户变造非标商户获取不当利益。部份机构一直借助让利类、公益类和特殊计费标示进行套码,一定程度上搅乱了市场秩序。

部份商业建行采取成本价模式拓展优质商户。商业建行因其发卡行优势,在收单市场比支付机构有优势,部份建行在部份地区甚至以收单成本价或则本行贷记卡封顶(房汽、批发分别采取60元、20元封顶)等优价形式大力拓展优质商户,或通过本代本手续费减免或则费用退还等形式大力拓展石化、保险等行业商户,致使支付机构以持续手续费补助方法维持合作关系,产生恶性竞争。

(三)条形码支付业务以低成本优势冲击传统收单业务

目前交行卡收单市场中单下推行政府指导价模式,线上推行市场化定价,一直存在套利好间。部份收单机构借助线上成本优势发展实体商户造成传统收单机构商户流失。

传统线下收单业务与条形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之间存在套利好间。对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监管部门规定对发卡行服务费和清算机构网路服务费推行上限管理,根据银联拟定的价钱标准,两项费用均根据上限进行扣收,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费率为0.35%,封顶13元,贷记卡发卡行服务费费率为0.45%且不封顶;对于条形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目前未有明晰监管要求或行业标准,由发卡交行、收单机构两两协商确定发卡行服务费费率,部份议价能力较强的支付机构跟大部分发卡行议定的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在0.1%左右,其向收单机构或代理商缴纳的费率在0.2%-0.25%左右,其直接拓展的部份商户早期甚至施行零费率模式,明显高于线下刷卡交易成本。部份交行受条形码支付业务冲击,商户流失较为严重,创新产品推广阻力较大。

(四)新型支付业务亟需规范管理

一是部份聚合支付服务商凭着自身把握的商户资源与商业交行、收单机构举办竞争合作。部份聚合技术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存在擅自转接交易信息、截留储存商户信息等问题,涉嫌从事交易处理、资金结算等收单核心业务。二是对于条形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缺少引导管理,各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限额管理、交易监控、商户巡检方面做法各异,风险管控水平良莠不齐,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曝露。三是新型支付业务缺少有效的后续管理机制和损失赔偿机制,收单市场业务创新集中在联通设备及APP端的应用,支付业务的信息安全及交易安全容易遭到功击,是否具有建立的小额免密支付保障机制、风险投诉处理机制、保险保障机制、系统实时风险控制模型是处理未来线上支付业务风险的关键。

全国前十聚合支付排名_2017聚合支付app排名_全国前十聚合支付排名

相关建议

综合剖析收单机构反馈的督查内容,各家机构分别提出了自身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风险和问题。商会觉得,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收单市场整体向好的趋势逐步产生,部份收单机构借助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了服务水平,促使了商户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了多赢局面,收单市场的活力在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变革以后得到了释放。收单机构须要适应市场化机制带来的挑战,通过向顾客提供愈发个性化、场景化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自身实力。与此同时,依然有部份问题须要我们关注并适时推进解决。

(一)推进建设愈发公正公平的收单市场新政环境

在收单市场监管新政方面,建议下一步由人民交行和保监会联合颁布有关新政,统一不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交行和支付机构的监管尺度和标准,营造公正公平的新政环境。在小微商户准入和资质初审方面,建议颁布行业指引或监管条例,明晰小微商户、个人商户的准入条件以及结算账户管理要求,适时修订《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按照市场发展实际和业务须要,补充建立管理内容,确保市场公正竞争。

(二)推进完善愈发公正合理的线上线下收单市场价钱体系

在价钱体系方面,条形码支付等低成本收单形式迅速占领线下市场,部份商业交行凭着同时从事发卡、收单两项业务的优势以较低价钱营销优质商户,激活收单市场活力,但同时,对单一从事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带来较大压力,对于收单机构创新产品推广也产生一定阻力。建议一是通过窗口指导或行业协商等方法引导市场机构合理定价,理顺条形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的价钱机制,营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避免小型互联网支付机构对于线下收单机构的“降维功击”;二是在过渡届满三年后,按量取消对于线下让利类商户的特殊价钱,统一各行业费率,降低套利好间。

(三)强化对于聚合支付等创新业务的引导和管理

目前监管机构明晰将“聚合技术服务商”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严禁从事收单核心业务,并且容许其与收单机构传输交易信息。并且因为聚合支付业务处理过程涉及收单机构、商业交行、“发码机构”、发卡交行等多个角色,交易信息传递环节多,交易报文内容不规范。一是建议进一步建立对于聚合支付、条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的风险防范要求,指导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交易限额、交易监控、商户巡检等方面加强风险管理举措,同时加强身分认证环节技术应用,通过借助双诱因认证、生物辨识等手段提升顾客身分验证的安全标准。二是建议加快构建聚合支付模式下的信息传递的统一性、规范性,便于聚合支付业务各环节才能有效监控交易的真实性,共同防范业务风险,促使建设良好的支付生态环境。

(四)强化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推动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治中的运用

一是强化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升信息共享效率。推动各行业风险信息数据库对于收单机构的开放程度,适时向资质较好的支付机构开放征信系统的查询权限,推动不同风险信息数据库的整合,降低市场主体的开发和对接成本;建议加大行业风险信息交流,充分发挥支付清算商会风险风波协查管理系统效用,促使构建建立的沟通机制,在风险初显时及时进行补仓,尤其在发觉商户参与密谋做案时应强化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的沟通和相关信息的排查和确认。

二是通过颁布行业标准、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促进大数据、云估算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治中的运用。利用大数据方式,梳理内外部顾客数据,综合剖析顾客行业、经营行为、交易特点、构建顾客画像,不断优化建立风险检测模型,及时发觉潜在风险,提升行业风险防治水平。推进收单机构通过业务、技术创新防治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如,对于大额或可疑交易向消费者采取人脸辨识、指纹、眼纹验证等生物验证举措。

(五)加强对于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机构监管治理力度

在监管发力和处罚力度加强的情况下,大部份支付机构愈发重视业务举办的合法合规能力建设。部份商业交行经过行内规范和整治工作后,线下收单商户数相比年初增长近五成,规范了业务发展,增加了业务风险;部份收单机构经过清除整治,取消了与所有外包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自营形式发展特约商户。并且一直有部份收单机构在利益驱使下,通过套码、系统化变造交易等手段等方法获取不当利益,甚至纵容外包服务机构从事收单核心业务。一是建议加强对于违法收单机构的惩戒力度,同时联合工商部门清除从事支付业务的无牌机构;二是针对仍有收单机构大量申请本身不符合条件的让利费率商户,建议中国银联强化对于让利类商户的入网初审和持续检测,构建完善后续定期淘汰抽检机制。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

云快卖

留言咨询

×